法制晚報訊(記者 李洪鵬) 記者上午從中紀委獲悉,5月6日至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先後4次主持會議,與部分中央國家機關和中央企業、國有金融機構負責同志座談。
  加之此前的4月11日和14日,王岐山先後到中央直屬機關工委和中央國家機關工委調研,也就是在一個月內,王岐山先後6次主持專題座談會,強調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釋放出的信號強烈且明確。
  頻率
  1個月6次召開座談會
  4月11日和14日,王岐山先後到中央直屬機關工委和中央國家機關工委調研,在分別主持召開座談會時強調,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是黨章賦予的重要職責。
  5月6日至12日,他又先後4次主持會議,與部分中央國家機關和中央企業、國有金融機構負責同志座談。指出有關負責人不能忘記自己的黨內職務和責任。
  5月14日,王岐山在山東臨沂考察時再次強調,各級黨委要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在一個月內,他先後6次主持召開專題座談會。
  此外,“五一”前夕,經王岐山批准並親自審定調研方案,7位中紀委副書記分別帶隊到七地進行調研。
  強調監督不力要嚴肅問責
  從公開報道看,除主持系列座談外,王岐山自去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第36條提出“兩個責任”以來,已多次強調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據新華社報道,王岐山在約談央企時強調,黨風廉政建設今年要把主體責任給中央國家機關、省區市和中央企業、國有金融機構黨委扛上。有權力沒責任是管黨治黨之大忌。
  王岐山明確指出,各級黨委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失職的意識。他還數次強調,對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的要嚴肅問責。
  專家將改變以往問責弊端
  今天上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中紀委監察部特邀監察員任建明接受法晚記者採訪時表示,責任追究制體現的是權責對應。
  從理論上講這是制度設計最理想的境界。如果有權無責或權大責少,都會出現濫用權力的傾向。而責任機制正是保證建成一個責任政府並把這項工作真正落到實處的重要機制。
  任建明表示,黨風廉政建設中,黨委和黨委主要領導從權力主體成為責任主體,這將改變以往只見政府領導因重大安全事故被問責、鮮見黨委領導因黨風廉政建設而被問責的弊端。文/記者 李洪鵬
  (原標題:中紀委書記1個月6次“談責任” 王岐山數次強調 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要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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